广州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(心电图机) 院内谈判[201922]公告

2019-10-11 00:00:00

我院拟以院内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。现将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谈判采购项目标的及交货期、交货地点

(一)本项目项下货物及最高限价:

包号

采购设备名称

数量

采购最高限价(万元)

备注

1

心电图机

4

2.24

 

(二)详细的项目需求见谈判文件。

(三)必须满足本项目交货期:报价人应根据“谈判文件”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(到货、安装、验收)。

(四)交货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

二、报价要求

(一)报价人不能超经营范围报价。

(二)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应包含设备及相关服务的含税总价(币种为人民币)。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消耗医用耗材或试剂,医用耗材或试剂的厂家应已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(以下称“省平台”)备案,且配送商获得厂家的授权并在省平台上备案;报价人应提供该耗材及试剂的省平台的采购代码、价格及相关证明资料,否则,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。

(三)报价人所投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且技术先进、功能完整、运行安全、可靠。

(四)本次谈判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,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(五)报价人须按 “谈判文件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(如有要求)。

(六)报价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,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中所列项目的费用。

(七)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需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名、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。

(八)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装在信封中,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,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;要求正本一份,副本伍份。

(九)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。

三、其他

(一)报价人需携带以下资料领取谈判文件:

1.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;

2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;

3.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4.税务登记证副本(国税、地税)复印件;

5.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;

6.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(二)谈判文件领取时间:20191011日至20191016日(工作时间内);

(三)谈判资料提交时间20191021日下午14:3014:55,过时不予受理,谈判时间为20191021日下午16:00

(四)地点:广州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十楼设备科。

(五)联系人:严先生,联系电话:020-81226231



广州市中医医院设备科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年10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