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保普通门(急)诊就医指南
2020-03-25 10:05:11系统
普通门(急)诊就医指南
2022年5月
一、适用参保人类别
1、职工医保 2、居民医保
※在职职工※未成年人
※退休人员※在校学生
二、就医凭证
1、就医凭证包括:广州市社会保障(市民)卡(以下简称“社保卡”)、广州市医疗保险卡(以下简称“医保卡”)、有效身份证件。
2、职工医保社保卡(医保卡)设有个人医疗账户。
参保人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通统筹区内,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亲属的以下费用:
●缴交社保医疗保险费。
●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、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。
●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。
●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。
如需使用亲属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,使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亲属的医保卡才能使用。
门诊就医流程
三、普通门(急)诊医疗保险待遇
(一)选点管理
1、职工医保参保人及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参保人在选择了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(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)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后,可再选定一家其他医疗机构定点就医。
2、居民医保老年人和非从业居民可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就医。
3、门诊选点医院一经选点后,在次年的1月1日前原则上不予变更。但如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、居住地变化、工作单位流动、学籍改变、转学升学或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,可到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。(需参保人申请、经转入转出医院盖章确认后方可办理)
(二)普通门(急)诊统筹待遇
·门诊特定病种以外的门、急诊医疗待遇。
·职工医保: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药品目录、诊疗目录及符合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;居民医保: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药品目录。
·诊疗费每诊次可报销7元,不纳入最高支付限额。
普通门(急)诊支付标准
险种 | 人员类别 |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| 其他医疗机构 | 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 | |
规定标准 | 未经转诊 | 经转诊 | |||
职工医保 | 在职职工 | 80% | 45% | 55% | 300元/人•月 不滚存、不累计 |
退休人员 | |||||
居民医保 | 未成年人 | 80% | 40% | 50% | 1000元/人•年 |
在校学生 | |||||
老年居民 | 60% | / | / | 600元/人•年 | |
非从业居民 | |||||
大中专学生 | 在所在学校统一确定的选定医院普通门(急)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,由学校按其制度规定给予报销。 |